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
本科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学校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不受疫情防控影响,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辽教电[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延期开学的工作安排和教学工作实际,遵循“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整体安排
(一)理论类课程
1.理论类课程教学任务不变,按照课程表和教学日历进行。延期开学期间采取线上授课、线上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2.延期开学期间,必修理论课程原则上要求进行线上授课,授课教师需做好第1—5周的线上授课准备工作。其他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适宜进行线上授课。
3.对不适宜开展线上授课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向开课教学单位申请延缓开课,开课单位审批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情况调整其教学安排。延期开学期间教师向学生布置自主学习内容和要求。
4.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课程具体情况,确定并上报延期开学期间理论类课程授课方式(见附件1),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统一发布。
(二)实践类课程
1.实验、实习、体育等实践类课程暂不开课,个别专业原定开学初需要在校外开展的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待学生返校后统一安排。
2.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对调,所有毕业设计均从第一周开始,指导教师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学生返校后,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毕业实习。
(三)学籍管理
1.为保证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有效,原则上学籍异动事项需待学生返校正式上课后按正常程序办理,如遇特殊情况可及时与所在教学单位沟通。
2.对于毕业年级学生,学校将以不影响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为前提,近期出台相关办法。
(四)缓考、补考、选课
1.本学期的缓考、补考工作将推迟到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启动,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2.开学选课时间安排在学生返校后的第三周。
二、线上授课安排
线上授课分为“线上实时授课”和“线上非实时授课”两种形式,建议以非实时为主。其中,“线上实时授课”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在课表排定的时间进行教学。
(一)教学组织
1.延期开学期间,主要利用教育部提供的22个线上平台的2.4万门优质网络课程,开展线上授课。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选课学生数量等情况选择适合的线上授课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模式,最大程度提高线上授课效果。
2.线上授课可以采用的教学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MOOC/SPOC:有平台优质课程资源或者在平台上已经建课的教师建议采用。
(2)录制课、直播课:建设有一定线上资源,授课效果较好,可以采用录制课程、PPT+语音或者PPT+视频直播等形式,需经院校两级审核通过。
(3)其他方式:教师提出申请,经院校两级审核通过。
(4)在线上授课的同时,任课教师充分利用课程平台、微信、qq、邮箱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指导和答疑。
3.采取线上授课的教师要求
(1)结合选用线上授课平台特点,重新进行教学设计,保证教学效果。
(2)在正式授课前及时了解、熟悉线上授课平台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3)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教务系统、线上授课平台核对课程信息、选课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4)提前通过线上授课平台、微信(群)、QQ(群)等方式与学生建立联系,提前发布课程授课简介、大纲、参考资料等,做好课程教学的布置与安排。
4.不提倡、不鼓励、不希望、不建议每位老师都制作直播课。但对于申请开展PPT+语音等直播方式授课的教师,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利用“雨课堂”、“智慧树”、“超星”等网络平台,为大家提供教学条件,同时为上述教师建立线上授课交流微信群,邀请课程平台技术人员为教师线上答疑。
(二)教学实施
(1)2月20日,学校将雨课堂、智慧树、超星泛雅等公共平台上线课程名单下发至各教学单位,供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混合式教学参考。
(2)2月20日-22日,各教学单位通过微信群或视频会议等形式,向教师说明理论课教学方式调整方案,统计本单位教师开展延期开学期间理论类课程授课的方式。2月22日17:00前将附件1报两校区教务处教务科。
(3)2月23日-24日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的课程教学安排,与平台联系搭建学校教学平台。
(4)2月23日-27日组织开展教师技术培训;为线上授课教师建立微信交流群;部署线上授课平台及相关资源,对接教务系统数据。
(5)2月28日-29日教师进行线上授课测试,通过教学单位教务科或辅导员,建立教学班,设置相关内容;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进入课程班,了解教师课程安排。
(6)2月28日-3月1日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整。
(7)3月2日开始线上授课。
(8)延期开学期间采用线上授课的课程,学生返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或者逐步转向线下教学。
(三)授课要求
(1)教师选择的线上课程应满足我校课程大纲设置要求,保证线上课程教学质量,实现课程目标。
(2)线上课程应采取混合式教学,教学进度符合课表安排。延期开学期间为线上讲授+教师线上辅导答疑。
(3)基于线上授课的特点,任课教师可以酌情适当调整课程讲授时间的长短。多头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线上授课可以合并开展,教师之间可以共建、共享课程资源进行线上授课。
(4)任课教师应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对于学习进度滞后和学习习惯不好的学生,要及时进行督促。
(5)对于延期开学期间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学习方案(附件2),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6)课程考核结束时,任课教师需提供线上教学数据支撑材料。
三、保障措施
1.教务处、各教学单位与课程平台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任课教师和学生在网上不得散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确保线上授课安全有序运行。
2.教务处教学督导组应利用教学平台数据,进行教学过程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3.各教学单位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线上授课中好的做法、代表性的任课教师,要做好推广宣传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为今后更好的开展混合式教学提供借鉴和经验。
4.此次疫情波及范围广且复杂,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教学安排,并在学校官网、教务在线等渠道及时公布。
5.此工作方案随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最新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附件1: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理论课程教学方式统计表
附件2:不具备网络学习学生学习方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