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校区)关于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教材费交费的通知
为了推进教材发放前的过程准备工作,便于准确高效完成教材发放任务,校区决定于本学期第19周收取2020学年春季学期学生教材费。
具体交费事宜如下:
一、交费时间:2019年12月30日全天、31日上午。
二、交费地点:行政楼504(校区财务处)
三、交费办法:以班级为单位采取划银行卡的方式交费。
班级经办人(班长)将班级每个学生的教材费收齐并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由经办人(班长)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划卡交费。
四、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交费,不得延误。
附:2020学年春季学期班级学生人均教材费明细表。
葫芦岛校区教务处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