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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葫芦岛校区)2019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通知

时间:2019-04-15 点击数:

附件3: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78]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因病(如心血管系统疾病和运动系统疾病)或残疾学生,需提交市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书证明,经各校区卫生所医生处审核盖章,体质测试中心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存入学生档案,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程序

学生携带有效诊断书到各校区

卫生所审核签字盖章

携带卫生所审核签字证明及诊断书原件

测试时交予体质测试中心核查

核准后学生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

体质测试中心签字盖章并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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