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
校级选修课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选修课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学期校级选修课采取线下授课方式进行。教师需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按课程填写,见附件1),以前学期开设过的选修课,不用重新申请也不用填写申请表,但需填写附件5的汇总表,大纲有变动的可以提供新的教学大纲。
二、所有选修课程同时要在超星平台上线自建课。线上自建课应满足以下条件,见附件2。以前学期线上未达标课程存在的问题请查看附件3,在超星泛雅平台建课时应避免此类问题。
三、任课教师确定本学期末可以建立和完成线上同名课程资源的选修课才可以开设线下教学(已建设完毕的,可以直接开设,但需要教师本人在附件5中确认(默认本学期不开课)),学校将在学期末组织人员对线上课程进行评价,未通过评价的,不能在下学期开设线下同名选修课。
四、每学期任课教师不得申请超过两门校级选修课。新开课或者开新课请分别填写附件1和附件5(表格后面直接添加行,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交到学院(部门)汇总。授课人员可以从附件4中选择现有课程,也可以新建课程(附件5中只填写课程名称,不用填写课程序号和代码),如果采用现有课程,请一定要填写正确的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课程序号不用填写)。
五、填写附件1时需注意:22级学生选修课分以下模块(A文化与文明、B经济与社会、C沟通与管理、D环境与健康、E科学与创新、G思政类、H体育类、I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类、J工程伦理);21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采用现有的模块(A文化与文明、B经济与社会、C沟通与管理、D环境与健康、E科学与创新)。每门课程只能属于一个模块,最终课程归属模块由学校确认。
六、教师应加入选校级选修课工作交流群(微信),方便沟通,已加入的教师不用重复加入。(入群教师按学院(部门)-姓名格式修改昵称)。未加入群的教师请联系本单位教学秘书邀请进群。
七、任课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顺畅的沟通途径,方便进行课程管理。
各教学单位请于3月26日下午17时前上报《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和《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选修课汇总表》(附件5,授课人员请填写六位工资号和手机大号)、课程教学大纲的电子版,发送到郅老师邮箱:zhixylntu@163.com。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2:校级选修课线上课程建设要求
附件3:线上建课不达标课程问题汇总
附件4:历年校级选修课汇总表
附件5: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选修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