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室开放工作,有效利用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现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开放的条件、形式和内容
1.具有开放条件的实验室和实验实训中心。具有开放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良好的开放环境和实验设施、丰富的开放实验项目和稳定的实验指导教师队伍。
2.实验室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开放的具体形式为学生学科竞赛、学生参与科研项目、自选(拟)实验项目、综合素质培养等。根据实验项目类型,教师可采取相应指导形式。
3. 实验开放的内容可以是拓展项目、科技创新、自选课题和技能培养等。对于开放的学生其人才培养方案中已有实验项目不在开放范围之内。
二、实验室开放流程
1.填报开放实验项目
准备开放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资源及设备使用情况,设计开发出综合性、通识性强,能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开放实验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实验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录入开放实验项目信息。
2.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填报授课和预约信息
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在教务在线个人空间填报上课时间、地点和预约时间段等信息。
3.教学单位审核实验室开放信息
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填报授课和预约信息后提交教学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可以选报开放实验项目。
4.学生选报开放实验项目
学生在预约规定的时间内从教务在线个人空间选报本人所在校园(中华路、玉龙、龙湾)的开放实验项目。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对选报的学生进行双选,删除不适合参与的学生。通过双选的学生按时按要求参加实验。
5.实验室开放验收工作
实验室开放工作结束后,开放实验指导教师从教务在线个人空间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实验室的开放记录、学生名单、学生成绩单、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实验室开放的书面总结报告等。
教务处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及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开放实验指导教师相应工作量。
三、具体要求
1.原则上,每个实验室申报开放实验项目2-5项。限定每2学时/次参与学生人数8-30人。选修人数超过30人可分组分批次实施。确定的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组织实施。教务处将不定期检查开放实验项目实施情况。
2. 开放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按照系统填报的时间和地点开展教学指导。预约时间段必须设定在正式上课前,便于确定参与开放实验的学生名单。
3. 学生在正式上课前一定要再次确认双选结果。进入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学校实验室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各实验中心(室)主任及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本实验中心(室)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4.请各教学单位要对开放实验指导教师的资格、开放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内容等环节进行把关,组织好实验室开放的相关工作。实验室开放(预约)管理系统操作详见附件。
附件:实验室开放(预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教师和学生教务在线个人空间可以查阅)
教 务 处
二○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