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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2018.12)

时间:2019-03-1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新时代高教40条)文件的第12条要求,“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为保障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采取措施增加学生的时间投入,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责任;提高学生在校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注重学生工程应用创新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增强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安排

严格执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相关规范,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实施全程进行保障。

一)选题工作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在校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各专业结合实际题目的比例应达到80%;避免题目过大、过小、陈旧、与专业结合度低等问题。

2.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教学院长同意方可指导。

3.鼓励真题真做,鼓励选题与工程实际项目、教师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结合,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延伸与拓展;鼓励理工类学生制作作品和实物等。

4.各专业应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总数不少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110%,以供学生选题。

5.各教学单位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选题工作(或选择指导教师工作),督促教师下达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12)给学生,便于开展毕业实习工作。

二)毕业实习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应对指导教师召开专题布置会,对参加实习的学生召开动员会,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等,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三)开题工作

1.各教学单位在毕业实习结束的下一周完成开题答辩工作;开展开题答辩、报告审核等工作,严把开题关。

2.题目确定后由各专业教师集体研究,经教学院长批准后,在教务在线按要求填报数据,教务处于下学期第十一周关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录入系统。

3.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旦录入系统确定后不能随意更改。由于情况变化,必须变更题目的,确定题目两周之内,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和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更改,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做好对校外指导教师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校外指导教师能胜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要严格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3.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校外协作指导教师登记表》,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于下学期第十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学单位应为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校内教师必须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全程配合指导、监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五)过程管理要求

1.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认真做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指导过程规范,指导教师要给出明确的研究任务、足够数量的参考文献和外文资料,并在指导过程中严格遵循学校规定,指导教师一般对每位学生的指导时间2周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依据实际进度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附本(附件34

3.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学生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每2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如实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循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分阶段进行自检;学校将对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毕业答辩等几个阶段进行随时抽查,不再另行提前通知。

六)答辩和存档工作

1.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均需于答辩前进行重复率检测。最终检测结果重复率在30%以下的,特殊设计题目重复率在50%以下(需要教学单位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教务处批准后,方有资格参加答辩。

2.各专业按要求时间上报答辩成绩,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答辩,校级答辩成绩是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最终成绩。

3.做好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的推荐工作,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重复率要低于25%,否则不予评优。

4.对于首次答辩不及格的学生,教师针对答辩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作相应修改,并填写二次答辩专用附本,方可参加二次答辩;二次答辩具体时间为2019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

5.各教学单位将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含附本、实习报告、开题报告、设计图纸等)存档保存,学校将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学期安排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认真落实本通知,本学期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和毕业实习布置工作。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模板)(设计类)

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任务书(模板)(论文类)

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附本(设计类)

附件4:本科毕业论文附本(论文类)

附件5:本科毕业设计任务书(设计类)(范例)

附件6: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现行制度、表格和上述附件WORD文档

 

 

 

教 务 处  

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