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源下载 正文

资源下载

课程替代26问

时间:2026-09-07 点击数:
1.为什么要进行课程替代?
答:每个专业都为本专业制定了学生毕业标准及课程(培养计划),学生需要完成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可通过查阅计划完成情况),才可以通过毕业审核。在学习过程中由于转专业、参军、休学、年级变更、培养方案变动、重新学习等原因导致所学课程的代码与个人培养计划课程代码不一致,为使学生能达到相应专业的毕业条件,需要进行课程替代。
2.如何判断我是否需要进行课程替代?
答: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进行课程替代:(1)重修时本专业没有相关课程;(2)修读了课程但是与本专业方案中的课程代码不一致,教学管理系统“个人完成情况中”显示未通过;(3)由于培养方案变更,部分课程本专业不再开设。
3.课程替代的原则是什么?
(1)遵循替代课程能覆盖或等价被替代课程的课程目标及所支撑的培养目标指标点相同或实质等效的原则,即被替代课程与替代课程教学目标、内容相同或相近。建议学生在不确定的情况下先咨询系主任,经查阅课程教学大纲、分析论证具有可替代后,再在教务在线系统中提出申请。(2)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为必修课程则替换课程也需必修课程;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为选修课,可用必修课或选修课进行替换。(3)校级选修课不允许替代。(4)重新选课学习,应选择本专业课程,由于本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等原因,课程停开,经教学院长确认的前提下,可进行课程替代,替代优先顺序:本专业类、本学院、同一校区其它专业课程,不允许跨阜新校区(课程号首字母“F”)和葫芦岛校区选课(课程号首字母“H),该项具体审批到的层级、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确定。(5)普本科生的课程不允许用专升本课程(课程号结尾字字母“s”)、中职升本课程(课程号结尾字字母“z”)、二专业课程(课程号结尾字字母“e”)替代,专升本、中职升学生的课程可以用普通本科生的课程替代。
4.学生初次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课程替代,如何操作?
答:登录教学管理系统,在“我的”中点击“课程替代申请”,点击“添加”,打开课程替代申请信息界面,在“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中,通过点击“查看计划完成情况”,查看没有通过的课程,并填入课程代码,在“替代课程”中输入已经通过课程或拟重新学习的课程代码。申请原因填入转专业、退伍、重新学习、复学以及其他原因,点击提交申请,即可
5.课程替代中申请原因一定要写吗?
答:一定要写,各级审批要根据不同的原因确定申请的合理性,原因一般注明转专业、退伍、重新学习、复学以及其他原因。
6.在重新学习中,课程替代和选课是一回事吗,课程替代通过后还需选课吗?
答:课程替代不等同于选课,若替代的课程未修过,课程替代审批后需要选课,选择的课程一定是本学期开设课程,选择其他学期课程,无法参加重新学习,选课的时间、要求等相关事宜请关注教务公告。
7.课程替代后进行选课,发现替代的课程本学期没有开设,是否
需要删除替代申请?
答:不需要,课程替代重新学习或选课等原因的,请在替代之前仔细核对课程代码,查阅该课程代码本学期是否开课,如本学期不开课,无法重新学习,如出现这种问题,按照本学开设的课程代码再次申请即可,原来的申请不需删除。
8.课程替代都什么时间开放?
答: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寒暑假除外),课程替代功能都会开放,其中在选课、转专业、退伍复学、毕业审核期间教务处会及时处理。
9.课程替代审批流程是什么?如何查到进行到哪一步了?
答:课程替代流程为:学生申请-系主任审批-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在每周三、周五下午(选课期间及时处理)统一处理各学院提交的课程替代申请,各学院、各系处理时间由学院、系里制定,申请人可以通过“课程替代申请”课程替代办理进度,如“专业审核人”无信息,表示系主任未审批,“学院审核人”无信息,表示教学院长没有审批,“教务处审核人”没有信息表示教务处没有审批。
10.如果课程替代审核没有通过,我怎么才能知道?
答:可以通过“课程替代申请”的“查看”功能,可以看到系里、学院、教务处的审核结果,如教务处不通过,会反馈原因。
11.我需要替代课程比被替代课程学分少,怎么办?
答:原则上替代课程学分不小于原课程(被替代课程)学分数、内容不少于原课程(被替代课程)内容。由于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停开等原因,若相差学分不超过1学分(含1学分)的,可经系主任组织论证通过后,进行替代;若需要替代课程比被替代课程学分少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请联系系主任,经系主任组织论证,在替代课程外还应补修相近课程,补足学分,多门课程合并替代,如果没有相近课程可选,可以为学生指定在线学习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的课程作为补修课程,并向教务处提交补修说明,学生在正常学习替代课程外,还应取得线上学习课程的证书,将证书作为替代课程的结课材料与替代课程材料共同归档。
12.课程替代后,替代课程比原课程(被替代课程)学分少,会影响毕业吗?
答:根据上一条开展替代,学分相差不超过1学分,若替代申请通过后,表示允许你学习替代课程,不影响毕业。
13.我是大五、大六学生,个人培养方案中有些课程学校已经没有了,我怎么处理?
答:请联系系主任,由系主任代理申请或由学院向教务处报告处理方案。
14.课程替代后,参加重新学习,学分绩点如何计算?
答:课程替代后学分取第一次修读课程学分,毕业时绩点、学分绩、平均学分绩点按学生手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中的规定计算。
15.在课程替代中,在原课程(被替代课程)输入课程名后找不到对应课程代码是怎么回事?如何处理?
答:在课程替代中,如果输入课程名称,有些课程开设的专业较多,系统不能全部显示全部开课情况,需要填写课程代码。
16.在课程替代中,粘贴了课程代码,怎么找不到课程?
答:这种情况可以将鼠标放在课程代码前,按下退格(back)键,就可以了,或者直接输入课程代码,如使用手机登录不好用,可改用电脑。

17.在个人培养方案中出现两门同样名称课程或相近课程(课程代号不一样),其中一门已经显示有成绩并显示计划外,怎么处理?

答:在课程替代中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位置填入无成绩课程,在替代课程中填入有成绩课程,课程替代后,在“我的完成情况”最后一列中显示替代课程信息,如不显示,替代不正确。
18.某门课程成绩通过,方案中还存在该课程显示未通过?
答:两门课程代码不一致,需做课程替代,在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中输入培养计划(个人完成情况)中存在课程代码(未通过),在替代课程中输入通过(个人成绩中查询)的课程代码。
19.退伍学生因离开学校时间较长,不熟悉课程替代,怎么办?
答:对于退伍重新复学后的学生,返校手续办完后,第一时间到所在专业的系主任或学院教务科处咨询,并进行课程替代。每年教务处会对学院发布退伍复学名单,要求各学院、各系积极协助退伍复学学生做好课程替代及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由学院制定相关方案)。
20.专业已经停招,有些专业课已经停止开设,如何重新学习这些课程,怎么做课程替代?
答:这种情况需要改修其他相近专业的课程或者重新开设该门课程,需要联系系主任,经专业论证,由系主任代理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教务处审批。
21.小语种(俄语、日语或其他)的学生,在个人培养方案中(或个人完成情况)中显示为“大学英语”或“大学外语”,需要做课程替代吗?
答:这种情况不需要做课程替代,系统已经直接匹配,小语种考试后即可显示替代情况。如没有自动匹配,请咨询学院教务科,由教务科联系教务处处理。

22.在课程替代中,能否用个人计划中已通过课程替代另外一门计划内课程?

答:不能,这种情况系统会用替代课程成绩替代原课程(被替代课程)成绩,替代课程没有成绩,并且替代课程不能参加重新学习,如误操作出现此类问题,请联系学院教务科说明情况,由教务科联系教务处处理。
23.在课程替代中,用两门课程替代一门课程,该如何填写?
答:在替代课程中,先后填写两门课程的课程代码。如用一门课程替代两门课程,则在原课程(被替代课程)中先后输入两门课程代码。
24.如发现周围有多名同学课程替代的情况一样,该如何批处理?
答:请联系系主任,进行专业代理申请,所有学生即可完成替代,不需要学生个人操作。
25.某门课程多次申请替代,在计划完成情况中显示多条数据,其中有部分数据的“通过否”中显示“”,是否影响毕业审核?
答:同一门课程多次替代,会在学生计划完成情况中出现多条记录,如果某条记录中“通过否”显示“否”,要看前面带有“一、二、……”大项中“通过否”数值,如果显示为“是”,不影响毕业审核。
26.对于特殊情况,不符合上面的任何一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有特殊情况,请先向学院汇报(流程由各学院制定),学院向教务处出具报告,教务处依据学院报告处理相关问题并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