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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动态

关于202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12-01 点击数:



一、教材领取

葫芦岛校区教师到校区教务处领取,阜新校区教师在12月9日9:00-11:30 到春晖楼107(教材科)领取,阜新高专、阜新矿务局职工大学、辽宁民族师专由各自学校管理部门统一领取。

二、培训课程安排

            注:上课方式及群号\会议号由授课教师在群内告知。

三、准考证打印

考试前由考生自行登录岗前培训报名网站打印

四、考试时间

20201219日全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日前14天内(含考试日),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我防护。

2.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外来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因校门外无停车位置,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到达学校。

3.严格入校检测。(1)核验考生身份证、“国务院防疫行程卡”绿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2)检测考生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经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过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3)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各项检查工作。现场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校,不遵守要求、不服从安排、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者(温度≥37.3℃),不得进校。

3.考生进校后,需查验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场。

4.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5.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教师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考生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