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继续开展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080406)、土木工程(081001)、交通工程(08180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08100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081002)、工程力学(080102)。
以上专业仅限阜新校区学生报名。
二、报名资格与条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四年制本科2024级(五年制2023级)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我校对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进行网上标注。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前提下:
如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在学信网上进行辅修标注,学信网可查,且在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上打印标注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学信网的辅修标注基于现行政策,如上级部门管理政策变化,则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
登陆教务系统报名(学生个人教务系统个人空间--我的--资格考试--报名(右上角)--点击相应报名科目后的报名按钮-点击‘确定’-核对联系电话后点击‘报名’。如果联系电话有误,请在我的--学籍信息--资料申请修改中进行更改),报名后其他事宜请联系开办学院(招生简章中有地址及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4日12:00自由报名。如有专业报名人数不满足开班条件导致停开,已报名的学生可在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更改报名专业,如不更改则视为放弃报名。
五、开课时间:2026年3月。
六、开班条件:每个校园招生人数小于20人不开班。特别提醒:因师资等原因,每个专业名额有限,如有意向的学生请及时报名。
七、学费
1.学费数额:70元/每学分。
2.交纳方式:学费一次性收缴。
重要说明:
1.有意愿报名辅修学士学位学习的学生,报名前请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请学生自行判断,无效报名会自动清除。
2.学生报名时要注意各辅修专业招生是否有校区限制。
3.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教务处负责接入报名端口,其他一切事宜如课程安排、日常管理等,皆由开办学院负责解释执行,如有问题请学生电话或现场咨询辅修专业开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