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2]20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辽教通[2025]120号)文件精神,为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持续改进,学校组织开展校级和院级两级同步抽检工作,并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5届全校所有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抽检比例
抽检比例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两次的抽检结果确定:
1.校级抽检
(1)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有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两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该专业按不低于20%进行抽检,并重点抽检不合格论文指导老师。
(2)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连续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于15%进行抽检;
(3)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一年(近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于10%进行抽检;
(4)专升本和中职升本专业按不低于10%(其中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按不低于15%)进行抽检;
(5)其余专业按不低于5%进行抽检。
2.院级抽检
(1)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有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两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该专业按不低于100%进行抽检。
(2)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连续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100%进行抽检;
(3)如果该专业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中一年(近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于50%进行抽检;
(4)专升本和中职升本专业按不低于50%(其中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按100%)进行抽检;
(5)其余专业按不低于20%进行抽检。
3.论文外审
专升本、中职升本专业送外审比例不低于30%,其余专业不低于10%。
三、抽检方式
1.校级抽检
校级抽检评审专家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附件1)进行网上评审。
2.院级抽检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小组,抽检评审专家人数、职称等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抽检评审专家不能评审本人指导或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为保证评审质量,每位专家评审数量最多不超10篇。
(2)院级抽检评审专家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附件1)进行线下评审。
3.论文外审
抽检论文为教务在线上传的答辩论文,通过评审平台,随机发至国内其他高校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
1.校级抽检
校级抽检评审工作在6月9日(周一)11:00前完成。
2.院级抽检
院级抽检评审工作在6月13日(周五)前完成,并于6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以下两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①抽检评价表(附件1)(抽多少数量学生应返回多少数量专家签字的评价表,一个学生一份);②院级抽检汇总表(附件2)。
3.论文外审
论文外审工作在6月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
五、抽检结果
1.校级抽检
学校将根据校级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向学院反馈,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核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二次答辩。
2.院级抽检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抽检小组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二次答辩。
3.论文外审
评审不通过的,毕业设计成绩直接计为不合格,修改后参加二次答辩。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院级抽检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