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公告 正文

教务公告

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及送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5-06-0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2]207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辽教通[2025]120号)文件精神,为严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持续改进,学校组织开展校级和院级两级同步抽检工作并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5届全校所有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二、抽检比例


抽检比例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2/2023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的通报》两次的抽检结果确定:

1.校级抽检

1)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有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两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该专业按不低于20%进行抽检,并重点抽检不合格论文指导老师

2)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连续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15%进行抽检;

3)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一年(近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于10%进行抽检;

4)专升本和中职升本专业按不低于10%(其中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按不低于15%)进行抽检;

5)其余专业按不低于5%进行抽检。

2.院级抽检

1)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近两年有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两位专家评价意见为“不合格”),该专业按不低于100%进行抽检。

2)如果该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连续两年有一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100%进行抽检;

3)如果该专业合格毕业设计(论文)中一年(近两年)有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情况,该专业按不低于50%进行抽检

4)专升本和中职升本专业按不低于50%(其中联合培养专升本专业按100%)进行抽检;

5)其余专业按不低于20%进行抽检。

3.论文外审

专升本、中职升本专业送外审比例不低于30%,其余专业不低于10%。

三、抽检方式

1.校级抽检

校级抽检评审专家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附1)进行网上评审。

2.院级抽检

1)各教学单位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小组,抽检评审专家人数、职称等由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抽检评审专家不能评审本人指导或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为保证评审质量,每位专家评审数量最多不超10篇。

2)院级抽检评审专家按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附件1)进行线下评审。

3.论文外审

抽检论文为教务在线上传的答辩论文,通过评审平台,随机发至国内其他高校专家进行评审。

四、时间安排

1.校级抽检

校级抽检评审工作在6月9日(周11:00前完成。

2.院级抽检

院级抽检评审工作在6月13日(周五)完成,6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以下两表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抽检评价表(附件1)(抽多少数量学生应返回多少数量专家签字的评价表一个学生一份院级抽检汇总表(附件2)

3.论文外审

论文外审工作在6月5日开始,6月15日结束。

五、抽检结果

1.校级抽检

学校将根据校级评审专家评审结果向学院反馈,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审核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二次答辩。

2.院级抽检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抽检小组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经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仍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参加二次答辩。

3.论文外审

评审不通过的,毕业设计成绩直接计为不合格,修改后参加二次答辩。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价表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院级抽检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