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保障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5月30日前上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附件),电子版请返回到信箱:lntu_sjk@163.com。通过或准备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必须有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学生于6月4日前在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自主查重和AI检测,并将检测合格的设计(论文)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及AI检测工作的通知》。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8日进行。
4.毕业设计(论文)校级和院级两级抽检时间另行通知。
5.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0日至13日进行,每个学生的问辩时间为30分钟至40分钟。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时间为6月14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求: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不及格不低于3%(二学位、专升本各专业参照此标准单独计算)。
7.毕业设计(论文)校级答辩时间安排在6月16日至17日进行。
8.毕业设计(论文)校级评优时间安排在6月18日至19日进行。
9.二次答辩时间安排在7月12日至13日进行,7月14日前上报二次答辩成绩。
二、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1.指导教师需及时填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过程指导记录(不少于10次),并于6月6日前完成指导教师评价工作,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审核学生是否可以参加毕业答辩。
2.各单位于6月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论文评阅管理中答辩评阅教师的设置。
3.各专业需在答辩开始前两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组管理中相关信息的录入和发布工作,便于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4.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录入管理中答辩记录和答辩委员会意见等信息的录入工作。
5.各单位于7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二次答辩信息录入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根据时间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和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
附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模板)
教务处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