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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2023年法学辅修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时间:2022-12-13 点击数:

我校继续开展法学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与条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四年制本科2021级(五年制2020级)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我校对辅修学士学位的学习进行网上标注。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前提下:

1.如辅修专业的学习达到结业条件,可在学信网上进行辅修标注,学信网可查辅修学习信息(无证书)。

2.如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在学位网上进行辅修标注,学位网可查,且在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上打印标注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学信网、学位网的辅修标注基于现行政策,如上级部门管理政策变化,则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登陆教务系统报名(学生个人教务系统个人空间--我的--资格考试--报名(右上角)--点击相应报名科目后的报名按钮-点击‘确定’-核对联系电话后点击‘报名’。如果联系电话有误,请在我的--学籍信息--资料申请修改中进行更改),报名后其他事宜请联系开办学院(招生简章中有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

20221215日~20221231

四、开课时间:20233月。

五、招生人数小于20人不开班。

重要说明:

1.有意愿报名辅修学士学位学习的学生,报名前请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附件)第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请学生自行判断,无效报名会自动清除。

2.学生报名时只选择辅修专业即可,暂不考虑辅修专业所在的校区。报名结束后各开办学院会汇总阜新、葫芦岛校区的报名人数,以决定在哪个校区(或两校区同时)开班授课。

3.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4. 教务处负责接入报名端口,其他一切事宜如课程安排、日常管理等,皆由开办学院负责解释执行,如有问题请学生电话或现场咨询辅修专业开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