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教学效果,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教师授课资格审核的规定》,现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授课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完成本学期助课环节且未取得独立授课资格的教师。
2.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教师。
二、工作安排
1.资格审核
请各单位于11月24日前将教师授课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并于11月28日下班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教师授课资格审核汇总表。
(2)教师助课指导教师意见表(附件2)。
(3)教学单位试讲审核意见。内容包括:单位试讲时间、地点、审核内容、整体水平评价、亮点与不足、改进意见。审核人员:教学院长、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审核组不少于3人。
(4)助课笔记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独立打包成袋,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现场讲授环节。
2.现场讲授
12月5日组织现场讲授,工作安排如下:
(1)提交材料:拟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日历、6学时教案、6学时教学设计,材料完备方可参加试讲。
(2)现场讲授:要求采用板书形式授课。内容包括:课程简介及随机抽选的1学时内容。课程简介包括:课程性质、地位,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成绩构成及评价方法、教学安排等。
(3)现场讲授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专家审核
学校组织评审专家依据《教师授课资格审核评分表》(附件3)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18-5110317;13704181286(62992);
电子邮箱:lgdjwczlk@163.com;
办公地点:春晖楼204。
教务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