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给予部分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辽宁工大发〔2021〕292号)文件和《关于给予刘航退学处理的决定》(辽宁工大发〔2022〕55号)文件,学生所在学院已经对退学处理决定材料以各种方式进行了送达,至目前仍有90名学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将回执提交至学校。
现对该90名学生的退学处理决定进行网上公告送达,送达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至2022年6月15日)。
附件1.《关于给予部分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附件2.《关于给予刘航退学处理的决定》
附件3. 公告送达学生名单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