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
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 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教〔2021〕32号)精神以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实施方案》(教字〔2017〕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二、申报范围
全校在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有课堂教学的教师。
三、共享方式
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教师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原则实行小班授课。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与用课教师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与政策支持
1.各专业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学院教学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3.教务处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并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校级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4.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使用情况将作为校级一流课程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须按照课程申报时共享使用意向意见,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5.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6.各学院要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对并根据总结情况,推荐部分优秀课程列入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7.请各学院于11月8日10:00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lntujwcjy@163.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赵文华 0418-5110316 62556
附件:2021-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