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和教学责任感,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部署,学校决定于第9周-第12周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检查安排
此次期中教学检查采取校检和自检相结合的形式。自检时间为第9-10周,各教学单位按检查内容及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自检工作,按时提交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校检时间为11-12周,通过教学秩序检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1.课程安排
(1)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是否有漏开、未开出课程)。
(2)课堂教学班型情况(低于30人课程门数、高于120人课程门数)。
(3)本单位教师本学期教授、副教授授课率;本年度教授、副教授授课率。
(4)实验项目开出率,未开出原因。
2.教学运行
(1)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无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2)教师教学基本文件完备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3)串、调、停、代课情况。
(4)实验课表上报及实验教学运行情况。
(5)各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指导人数和运行情况。
3.课程、专业内涵建设情况
(1)本学期接纳学生集中实践(超过10人且1周以上)校外实践基地数量。
(2)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含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安排。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安排。
(4)教考分离制度落实情况。
(5)专业建设和认证规划情况。
(6)各级教改项目的进展情况。
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1)本学期构建以产出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工作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安排。
(2)学习困难学生整体情况、帮扶措施、本学期实现目标(包括专业、班级和个人)、大四学生未通过课程安排。
(3)2018级学生获得“创新实践”学分率、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
(4)课堂(尤其多媒体课堂)教学质量、“水课”淘汰、“金课”建设的成果情况。
(5)实验、实习、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质量。
(6)听课制度落实情况。
(7)上学期通过资格审核教师授课情况。
(8)师生座谈会反馈信息。
(9)教研室开展教学活动情况。
5.教材管理
教材选用的政治、学术、质量审查情况;境外教材(英文原版、外文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等)使用与审查情况;学生教材领用情况。
三、专项检查
根据本单位特点及具体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四、检查要求
组织干部、教师深入教学一线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多种形式获取信息;总结材料务必数据明确、详实。
期中教学检查校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教学状态数据表(见附件)报教务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lgdjwczlk@163.com信箱;纸质版葫芦岛校区送交校区教务处综合科(行政楼502室),阜新校区送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春晖楼204)。
联系人:阜新校区:刘克铭、62992、lgdjwczlk@163.com;
葫芦岛校区:马娇、64812、13198202@qq.com。
附件:教学状态数据表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