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教务公告 正文

教务公告

动植物标本大赛通知-2021

时间:2021-09-23 点击数:

关于举办2021年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暨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学院及相关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主办,沈阳农业大学承办承办的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开始报名。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具体报名及参赛方式如下:

、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加。创作的作品完成人最多不得超过3人,并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三完成人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只能有1-2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报名表中按第一、二指导教师的顺序填写。

、竞赛时间

报名表提交时间:截至20211010  (报名表见附件1

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211014

作品评审时间:20211015

比赛地点:生物工程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中和楼601室)

三、竞赛内容与方式

1. 参赛作品类别

1)小型动物标本;(2)植物标本;(3)昆虫标本;(4)医学标本。

2. 参赛作品要求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参赛作品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作品制作过程应体现出标本制作的专业技能、创新性和艺术性。参赛作品不包括玻片标本等显微标本,不接收大型动植物标本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珍稀动植物标本。

3. 陈述、答辩要求

1)答辩方式

参赛团队要结合PPT或多媒体视频进行现场展示、答辩。

2)答辩内容

标本设计及制作工艺;

标本采集及制作过程;

创新点及先进技术的应用。

3)答辩时间

完成人陈述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4. 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队伍需提交参赛作品的制作过程视频、作品电子版照片一张。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配以解说,图像、声音必须清晰。视频文件为mp4格式(AVC.H264格式编码),大小不超过100M。植物标本作品和昆虫标本作品应在视频中体现标本采集过程。

四、竞赛规则

1. 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与立意、设计制作、创新性对作品进行评审,具体标准见附件2。同时,结合选手答辩表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

2. 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3. 申诉与仲裁

3.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竞赛结束后20分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3.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其他

1. 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及其知识产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 竞赛安全

参赛选手在制作标本时要符合制作规范并注意安全,避免被动物、昆虫咬伤;要做好动、植物的检疫工作,动物材料要求来源正规,避免感染疾病;医学标本要提供来源证明。

3. 其他未尽事宜在竞赛QQ群中另行通知。

4. 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会务组地址:中和楼603

会务联系人:刘莹、杨洁冰

联系电话: 15941853933(刘莹)、 18641861320杨洁冰

电子邮箱: 173981686@qq.com

群号码: 818296694(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为便于准确发布竞赛信息本群由参赛队指定1名成员加入,申请入群时备注专业名称及申请人姓名,例:生物工程19-1张君)



附件1. 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报名表

2. 大学生动植物标本制作大赛评分标准



创新实践学院、理学院

20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