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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2021年9月计算机等级考试防疫要求

时间:2021-09-20 点击数:

20219月计算机等级考试防疫要求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辽宁省招考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9月修订版)》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须上交“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与“健康情况声明书”(报名系统中下载)。《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与《健康情况声明书》也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考生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前考生在考试楼前自觉保持一定间距排成两排,提前准备好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与《健康情况声明书》,提前生成并出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出示证件按时间有序进入考试楼,每个进入考试楼的考生均需要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检测体温≥37.3℃)的考生转到临时隔离区由医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医学观察并再次测温,再次测量体温合格的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再次测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楼参加考试。

 四、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考生身份识别。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六、对不服从考试及防疫安排,扰乱考试及防疫秩序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位考生考前随时关注教务在线教务公告最新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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