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5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各单位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3)》组织申报工作。
二、立项要求
1.2021年度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应在校级教改项目的基础上,按名额择优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它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已完成的校级教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2021年度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为限额申报,校级职能部门申报不超过1项,各教学单位不超过3项。
3.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4.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得主持申报2021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5.其它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1年8月21日11:30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包括《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请以指南题号+空格+推荐单位+空格+主持人+空格+题目命名,如推荐项目选题指南题号为 1-1,则命名为“1-1 矿业学院 张三 ×××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制作成 PDF 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推荐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按照要求向省厅推荐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赵文华
联系电话:04185110316 ,62556。
邮箱:lntujwcjy@lntu.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3.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4.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2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