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学校就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及利用新版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第五周完成开题工作,个别专业毕业实习时间较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第九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自检工作。
3.第十四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集中查重工作。
4.第十五周开展毕业答辩工作,上报成绩时间截止6月20日。
5.第十六周开展校级答辩和评优工作。
6.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第一周开展二次答辩工作。
二、新版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7日前,统计汇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信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录入准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校外指导教师信息录入工作。
2.4月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信息录入,指导教师、学生与题目的绑定和发布工作。
3.4月16日前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指导教师提交任务书、院系审核;学生提交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和院系审核工作。
4.学生于5月5日前完成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期检查的中期报告工作。
5.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审核、考核小组审核及信息的录入工作。
6.学生于6月9日前将自主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上传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教学单位于6月10日-11日进行集中查重检测。
7.6月11日前将集中查重检测结果告知学生,达到答辩要求的学生于6月1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全文上传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8.6月1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论文审核管理中答辩评阅教师的设置。
9.指导教师于6月13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指导教师评价工作,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并审核学生是否可以参加毕业答辩。
10.各专业需在答辩开始前两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组管理中相关信息的录入和发布工作,便于教师和学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11.7月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答辩录入管理中答辩记录和答辩委员会意见等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近期开展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1.请按下发模板(附件1)统计汇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信息,做好系统录入准备。录入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编号不能重复(题目编号按学生的学号编写)。
2.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人员如果有变更,填写人员统计表(附件2),由教学单位汇总后于4月7日前返回到实践科信箱:lntu_sjk@163.com。
3.校外指导教师工号(账号)请按“w+六位数字”格式命名,例如:机械工程学院校外指导教师从“w070001”开始依次排序命名,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附件3)。
4.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录入以及指导教师、学生与题目的绑定和发布工作后,管理系统启动毕业设计(论文)流程。
请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以免影响后续流程的正常进行。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信息表
附件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人员统计表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