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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在工程认证受理专业开展自评报告撰写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已受理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工作,促进认证专业的内涵发展,将“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等工程教育理念贯彻到教学活动中,决定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内容及要点。

2.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

二、培训对象

2019-2020年申请已经受理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副书记以及报告撰写执笔人,受理专业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1325830(阜新校区);4114:30(葫芦岛校区)

2.培训地点:新华楼204(阜新校区);静远楼232(葫芦岛校区)

联系人:赵文华 电话:0418511031662556

邮箱:zhwh09@163.com

附件1:2019-2020年专业认证受理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1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