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已受理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工作,促进认证专业的内涵发展,将“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等工程教育理念贯彻到教学活动中,决定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自评报告撰写专项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内容及要点。
2.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自评报告撰写的注意事项。
二、培训对象
2019-2020年申请已经受理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副书记以及报告撰写执笔人,受理专业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1年3月25日8:30(阜新校区);4月1日14:30(葫芦岛校区)
2.培训地点:新华楼204(阜新校区);静远楼232(葫芦岛校区)
联系人:赵文华 电话:04185110316、62556。
邮箱:zhwh09@163.com
附件1:2019-2020年专业认证受理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