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6号)(见附件1)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辽宁省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及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二、申报范围
1.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即可申报,我校限项向辽宁省教育厅申报8项。
2.已经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相关专业点可直接申报不占学校限项名额。
三、遴选程序
1.各单位于9月2日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3)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指定电子邮箱,学校组织专家初步遴选,并对入选专业进行一对一指导。
2.各单位于9月9日前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附表2),命名为教学单位名称;《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3)、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制成PDF格式,命名为专业名称+材料名称,发送指定电子邮箱,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推荐工作,并对入选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专业,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辽宁省教育厅进行申报。
4.9月15日-20日组织相关专业登录http://project.upln.cn/,填写汇总表,上传推荐公文及申报书 PDF 版等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华
联系电话:62556,0418-5110316。
电子邮箱:Zhwh09@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6号)原文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