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62号)(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要求、认定程序和申报材料,详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项目类别和申报材料,详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附件3)。
三、工作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于12月25日前按申报指南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将申报表、推荐汇总表、项目或基地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附件3)电子版一起发送至实践教学科邮箱。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按时上报。
联系人:崔丽波(5110317)
邮 箱:lntu_sjk@163.com
附件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