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52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我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7个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
二、验收检查材料
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对照《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提交试点专业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工作成效、创新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参考格式见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协议等。试点专业同时需提交数据支撑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进行问责,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试点专业材料请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高校名称命名,相关材料电子版于12月4日前将发送至zhwh09@163.com。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文华
联系电话: 6255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2.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
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应用型转变专业名单
教务处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