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是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的需要,是为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而进行的继续教育。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辽宁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辽高校师训字[2019]2号)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我校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合理,现将今年岗前培训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理论课培训
课程名称: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2.专题讲座
邀请校内外人员做相关的专题讲座。
二、参加人员
2018年以后进入我校教师队伍,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学习,其他人员自愿参加。
三、培训费用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考务费、教材费合计504元。
四、培训管理
教师岗前培训由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报名、培训日程安排、日常考勤和服务工作。
1、报名方式、考试时间
①201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辽宁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点击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教师报名入口(http://lngspx.lnnu.edu.cn/)进入注册,注册后请登录并完善报名信息,选择“2019 年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进行网上报名。
②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3日-9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将不能注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教师。
③11月16日,全省岗前培训理论部分统一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缴费、提交材料
①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需向我校账号:0710000109264012616(开户行:工行阜新海州支行)缴纳费用,并注明“姓名+岗前培训费用”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后到阜新校区财务处210室开具收据。
②10月10日凭财务开具的收据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春晖楼301)交近期一寸彩照一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3、培训时间
理论课培训在2019年11月考试前一周进行;专题讲座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考勤制度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考勤工作,由于客观原因确需请假的学员,必须在本门课程上课之前上交假条(假条需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并由二级单位领导审批)。对无正常原因缺习达到1/3的学员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5、考试和考核
为严格考试和考核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考试中的舞弊现象,确保岗前培训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对违反规定的学员将取消或中止其考试资格并根据其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未通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新专任教师将不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是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联系电话:0418-5110312 ; 联系人:翟冰冰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