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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将对2019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现将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9届毕业生的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含中职升本、专升本、二学位)。

二、检测系统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将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lntuu/

三、检测方式

查重检测分为教学单位自检和学校抽检两个阶段,自检又分为学生自查和教学单位自查两个部分。

1.学生自查

为方便学生了解自己毕业设计(论文)重复率情况,学生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自查检测。注册登录后可免费检测1次,具体检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自查

教务处提供单独账号给各教学单位用于自查检测,账号的检测次数按教学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110%配给。各教学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全覆盖,无遗漏对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具体检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学校抽检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

四、检测要求

各教学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612日前完成教学单位自检工作。对检测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单位应联系指导教师和学生再次进行指导和修改,并进行复检,直至达到标准要求。并于612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电子文档、查重结果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于615日前反馈学校抽检结果

五、查重结果及要求说明

1.《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重复率低于30%(含30%)的毕业设计(论文)直接参加答辩。

2.《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重复率在30%-50%之间(含50%)的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答辩。

3.《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重复率在50%--70%之间(含70%)的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再次检测,重复率低于30%的可参加二次答辩。

4.《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重复率大于70%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允许参加本届答辩。

5.特殊毕业设计(论文)类重复率在50%以下,需要教学单位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教务处批准且备案后,可直接参加答辩。

 

附件1:学生检测操作流程

附件2:教学单位检测操作流程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