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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关于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的说明

时间:2019-05-05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19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的执行事宜说明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辽宁工大发〔201988号文件要求的流程执行,按时间节点上交材料。

二、采矿工程(创新实验班)、安全工程(创新实验班)、测绘类(创新实验班)、机械工程(创新实验班)、土木工程(创新实验班)、工程力学(创新实验班)、材料类(创新实验班)以上7个创新实验班按单独专业考虑,学生可以转入其它专业,其它本科专业也可以转入上述7个创新实验班。

三、2018级没有学生的新增专业、限招专业和撤销专业本次不参与转专业。其它不能转专业的学生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辽宁工大发〔2017177号)文件规定。

四、涉及大类招生的教学单位其分流工作与转专业工作同步进行,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于621日前将分流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按照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教师数和现有学生数,制定合理的专业转入学生数。

转专业工作由两校区教务处教务科具体负责,遴选方案电子版于515日前统一发送到ljpone@163.com 邮箱。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1988号)

附件2: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17177号)

附件32019年度XXX学院学生转专业遴选方案模板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