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实践教学秩序,确保实践教学的平稳运行,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课表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实
教务处下发本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和实验及上机信息(附件1)。授课教师对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信息需要修订或课程的信息不全或缺少,请按模板(附件2)要求进行填报,并于3月13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电子版返回邮箱lntu_sjk@163.com。
若更新的信息与课程大纲不一致,请及时修订课程大纲。
二、课表填报流程
教务处将修订完备的信息导入教务在线系统后,即可进行课表填报。
登录教务在线“教师空间”→点击导航栏的“教学任务”→选择上课“学年”和“学期”,点击“实践教学维护”,进入“实践教学信息查看”页面→点击“添加实验课课表new”,进入“实践教学管理”页面→输入课程号或是课程名称,系统自动列举本学期相关所有课程,并可查看课程的“选课人数”、“重新选课人数”和“上课班级理论课课表”信息→选中需要录入的课程,进入录入课表操作页面,在“选择项目”下拉菜单中选择每次具体实验项目名称,并填写“班级”、“合讲教师”、“上课人数”、“备注”信息,同时填报具体上课时间,点击“确定”后课表成功发布→如需继续添加,点击“类似添加”即可。
1.请授课教师认真阅读课表录入页面的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
2.填报实验上课时间,只能选择录入当天及以后的上课时间,以前课表不能补录;请授课教师一定要提前安排实践教学上课时间,提前上报课表;
3.系统默认每次填报2学时的实验项目课表,如果该实验项目需要多学时完成,请重复填报;
4.教务在线系统信息中没有具体地点或开课时有变更,上报课表时需在备注中说明;
5.已发布的课表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以点击“已发布”,由已发布转变为“未发布”。
三、填报要求
实践教学课表的正确、完整、及时填报,将作为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及工作量核算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和授课教师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填报工作。由于授课教师个人原因出现的课表信息的漏报或误报,实践工作量核算时将不再计入。
联系电话:64731/13188330548 崔丽波
附件1: 2019春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和实验及上机信息
附件2: 实验课程信息填报模板
教 务 处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