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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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23年秋季学期
跨校修读课程选课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278号)安排,请申报跨校修读的教师按要求上报选课数据,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用课教师应该与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
二、注意事项
1.各用课教师按照模板(附件1)将教务系统本学期课程的选课数据复制到表格中,为避免出现上学期班级错误的情况发生,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教务系统的合班信息进行复制。用课教师填写附件1时,注意模板中的学生学号是教务系统学号加前缀s10147,s为小写;组织结构字段要使用“/”字符将学生所在院系、专业、行政班班名(要写全称)连接一下;入学年份是学生教务系统学号的前两位;学生是否在校填写“是”;学校的fid码为32135,其他字段不用填写,也不要删除。不要更改模板的格式,不要合并单元格。
2.填写的所有字段都是文本格式,不要带公式,否则无法导入。
3.用课教师仔细阅读附件3的操作说明,并将附件4告知学生。
4.使用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智慧树平台的老师,请及时加入对应的微信群,并通过群组将选课数据提供给他们,具体的模板可能和附件1不一致,需要用课教师另外提供给非超星泛雅平台。
5.本通知收集的数据由学校导入酷学辽宁平台后,用课教师还需要登录酷学辽宁,选择联盟慕课,点击使用课程,导入学生数据,注意要建立私有班级,不要从课程管理模块哪里导入数据。
6.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的网络地址链接为http://looc.fanya.chaoxing.com/portal。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3日17时前以教学单位为整体将附件1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jpone@163.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62132。
附件:
附件1:跨校修读选课数据导入模板-2023秋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跨校修读课程用课教师汇总表
附件3:辽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操作说明(管理员和教师)
附件4:辽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操作说明(学生)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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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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