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23]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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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下发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协调安排、仔细填写并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教学任务
(1)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对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见附件1)。其中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实际开课安排见附件2,开设金工实习的学生学院在安排任务时要避开金工实习的教学周。
(2)开课如果涉及两个学院(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同),请学生所在学院及时联系开课单位做好相关人员安排。
(3)各专业限选或者标注方向的课程,请联系教务处学籍中心做方向标记,并提供方向课或者限选课学生名单(名单模板见附件3)。
(4)使用双语授课和全外语授课的请在任务中备注中说明并在“任务基本信息及课程安排批量修改”页面将授课语言更改为双语或外语(双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 50%以上(含 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全外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10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涉及到工设、动画、建筑学、运动训练等专业的课程时请标明是否术科课。进行跨校修读或者使用线上资源的课程也请一并在备注中注明。
2. 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
(2)教学任务安排要关注教授、副教授的上课率。
(3)原则上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组)。
(4)各单位在任课教师安排上要同时考虑下学期重新学习班的安排。
(5)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团队授课或合讲),必须清楚注明每一位教师承担的任务量(具体起止周和学时分配)。为有效区分合讲教师实际授课起止周及学时(请各单位向授课教师核实合讲教师具体授课起止周和学时),学校将具体授课任务落实到每位合讲教师,便于后续绩效工作和工作量的复核及开展课堂巡课等工作。课程组授课也应该按预定方案确定准确的授课起止周和学时。请填写附件4。
(6)学院在修改任务时一定要注意校区,尤其是南北校区的要注意,否则会影响学生选课。
3.其他
(1)强基班分流到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足10人的,所在校区如果有课程名称、授课学时、教学内容相同的课程,可申请插班上课;如没有则单独排课,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
(2)请有学籍异动(退伍及留降级、转专业等)及原大类分流学生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工作及选课指导。
二、填写说明
1.教学任务安排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各教学单位以管理员账户登录“教务在线”,点击“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统一填写/上报数据,具体操作见附件5。
2.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所有课程必须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智慧黑板等)及教材相关信息。
3.网上填报的教学任务要与纸质输出的内容完全一致。
4.各教学单位如有助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助课课程、学时上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6);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对软件有要求的,请写明所需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在上报教学任务纸质版时一并交到教务处。
5.教师信息核对。为了有效统计每学期的高级职称授课率,并保证学院教师数据准确,请各教学单位对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的教师信息进行校对,需更正(比如职称)的请联系学校。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6日至6月24日落实教学任务,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2.请各单位于6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章后的《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2023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专业限选课选课名单》等材料交到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8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
3. 2023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阳光校园平台或教务公告通知。
4.学校将于6月25日下午17﹕30分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阜新:5110310;葫芦岛:5310186)。阜新校区电子文档请发到郅老师邮箱:zhixylntu@163.com;葫芦岛校区请发到hulina@lntu.edu.cn邮箱。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安排表
附件3:专业限选课选课名单模板
附件4:课程合讲教师学时分配表
附件5:教学任务录入流程
附件6:本科助课教师登记表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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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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