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的说明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转专业工作的执行事宜说明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辽宁工大发〔2021〕76号文件要求的流程执行,按时间节点上交材料。
二、转专业时创新实验班按单独专业考虑,学生可以转入其它专业,其它本科专业也可以转入创新实验班。
三、转专业范围: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2020级学生。2020级没有学生的新增专业、限招专业和撤销专业本次不参与转专业。其它不能转专业的学生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辽宁工大发〔2017〕177号)文件规定(附件2)。
四、基础强化班、理科实验班、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同步进行,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于6月10日前将分流名单报送学校。
五、按照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教师数和现有学生数,制定合理的专业转入学生数并撰写遴选方案。遴选方案包括拟转入学生的专业和名额、考核形式及程序、录取原则等。
各学院遴选方案电子版请于2021年4月29日17时前统一发送到ljpone@163.com 邮箱。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21〕76号)
附件2: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辽宁工大发〔2017〕177号)
附件3:2021年度XXX学院学生转专业遴选方案模板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