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20]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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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下发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协调安排、仔细填写并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者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安排任务时要关注教授、副教授的上课率。
2.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充分考虑上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授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组)。
3.大类分流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工作及选课指导。
4.理科实验班转回到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足10人的,按照其培养方案要求,如所在校区有授课学时、教学内容均相同的课程则插班上课,如没有则单独排课,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
5.专业调整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任务核实工作。
6.准备下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的教学单位,在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申请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公共课的重新学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7.工程训练(金工实习)超过两周的,请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协调,将进程尽可能安排在学期初和学期末。
二、填写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的过程中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专业建设与认证科(葫芦岛校区:教学建设科)联系,不开设的课程请及时调整培养方案。
2.本次教学任务安排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各教学单位以管理员账户登录“教务在线”,点击“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统一填写/上报数据,具体操作见附件2。
3.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所有课程必须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多媒体或智慧黑板)及教材相关信息。
4.请参照教学任务仔细核对并上报材料纸质版,如需修改,请用红色笔迹标记修改;不开设的教学环节(含实践、实习、实验等)请在任务书上注明“删除”字样,并从教务在线删除。
5.各教学单位如有助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助课课程、学时上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3);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对软件有要求的,请写明所需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在上报教学任务纸质版时一并交到教务处(地点见下文)。
6.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团队授课或合讲),必须清楚注明每一位教师承担的任务量(具体学时分配)。
7.开课单位要按学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期开设相关课程,不允许擅自调整开课学期,课程任务涉及到两个学院的,请开课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做好任务沟通,当前学期不开设的课程要进行培养方案变更,批准后方可生效。
8.网上填报的教学任务要与纸质输出的内容完全一致。
9.单班授课需要任课教师向学校提交申请,由开课单位领导签字,报学校审批后方可实施。请联系学校索取单班授课任务申请表。
三、教师信息核对
为了有效统计每学期的高级职称授课率,并保证学院教师数据准确,请各教学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对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的教师信息进行校对更正。流程见附件7。
四、时间安排
1.请于2020年12月9日至16日落实教学任务,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2.请于12月17日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章后的《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进程》、《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书》、《2021春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等材料交到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8室)。
3.学校将于12月18日上午8时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阜新:5110310;葫芦岛:5310186)。阜新校区教学任务电子文档请发到ljpone@163.com邮箱;葫芦岛校区发到hldjwc@163.com邮箱。
附件1:2021年春季学期校历
附件2:教学任务录入流程
附件3:本科助课教师登记表
附件4:2021年春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
附件5:2021年春季学期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安排表
附件6: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任务
附件7:教师信息核对流程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