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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提高平均学分绩选课的通知

时间:2020-04-26 点击数:

关于学生提高平均学分绩选课的通知


为了便于达到毕业要求,在修业年限内未取得学位证的学生进行选课提高平均学分绩,鉴于目前疫情情况,学生需填写附件中的表格发送给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学院拍照发送到相关邮箱。

注意事项:

1.学生查询本学期课表步骤:登录新版教务在线-公共服务-全校开课查询-在文本框输入课程名称或课程序号进行查询;

2.学生必须填写完全信息和申请理由,签署名字(打印到表格中即可)和日期;

3.申请重学的科目必须按照本学期课表查询的课程序号进行填写,填写错误,无法选课;

4.请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日期;

5.由于涉及到其他平台授课,材料务必于4301700分前发送到邮箱,超过时间将无法处理;

6.阜新校区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0418-5110310

电子邮箱:ljpone@163.com

葫芦岛校区联系人:张老师,咨询电话:0429-5310186

电子邮箱:hldjwc@163.com


附件:学生提高平均学分绩选课申请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