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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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下发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协调安排、仔细填写并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者方可承担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安排任务时要关注教授、副教授的上课率。
2.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充分考虑上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授课,其中教学大纲不一致的课程单独编组授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组),每门(组)课程合班数不超过4个行政班。
3.大类分流学生所在学院认真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工作及选课指导。
4.理科实验班转回到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足10人的,按照其培养方案要求,如所在校区有授课学时、教学内容均相同的课程则插班上课,如没有则单独排课,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
5.专业调整、合并的学院做好教学任务核实工作。
6.准备下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的学院,在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申请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公共课的重新学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填写说明
1.请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的过程中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专业建设与认证科(葫芦岛校区:教学建设科)联系。
2.本次教学任务安排仍采用网上填写与输出上报的方式:各单位教学管理员登录“教务在线”,点击“排课管理”―“任务录入”,统一下载教学任务和上报数据,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1。
3.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所有课程必须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多媒体)及教材相关信息。
4.请参照教学任务仔细核对并上报材料纸质版,如需修改,请用红色笔迹标记修改;不开设的教学环节(含实践、实习、实验等)请在任务书上注明“删除”字样。
5.各教学单位如有助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助课课程、学时上报教务处备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对软件有要求的,请写明所需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在上报教学任务纸质版时一并交到教务处(地点见下文)。
6.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合讲),必须清楚注明每一位教师承担的任务量(具体学时)。
三、时间安排
1.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落实教学任务,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2.请于11月20日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章后的《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进程》、《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书》、《2020春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等材料交到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8室)。
3.学校将于11月20日17:00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阜新:5110310;葫芦岛:5310186)。
附件:
1.教学任务录入指南
2.2020年春季学期校历
3.2020年春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
4.2020年春季学期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安排表
5.2020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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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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