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19]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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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下发2019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协调安排、仔细填写并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者方可承担教学任务,主讲教师要优先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2.进行教学任务安排时充分考虑上课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编组授课,其中教学大纲不一致的课程单独编组授课。原则上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组),每门(组)课程合班数不超过4个行政班。
3.大类分流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工作及选课指导。
4.有专业调整、合并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任务核实工作。
5.准备下学期开设重新学习班的教学单位,在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申请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重新学习班人数不得少于30人。公共课的重新学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6.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建立教授、副教授授课预警机制,学校对各教学单位上交的教学任务核实,对一学年没有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学校将教师名单反馈给所在单位,由教学单位重新负责安排任务。
二、填写说明
1.请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的过程中仔细核对培养方案,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专业建设与认证科(葫芦岛校区:教学建设科)联系。
2.本次教学任务安排仍采用网上填写与输出上报的方式:各单位教学管理员登录“教务在线”,点击“排课管理”―“任务录入”,统一下载教学任务和上报数据,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1。
3.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所有课程必须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多媒体)及教材相关信息。
4.请参照教学任务仔细核对并上报材料纸质版,如需修改,请用红色笔迹标记修改;不开设的教学环节(含实践、实习、实验等)请在任务书上注明“删除”字样。
5.各教学单位如有助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助课课程、学时上报教务处备案;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对软件有要求的,请写明所需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在上报教学任务纸质版时一并交到教务处(地点见下文)。
三、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在2019年6月25日至7月2日落实教学任务,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2.请于7月4日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章后的《2019秋季学期教学进程》、《2019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2019秋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等材料交到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2-1室)。
3.学校将于7月7日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阜新:5110310;葫芦岛:5310186)。
附件:
1.教学任务录入指南
2.2019年秋季学期校历
3.2019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核对单
4.2019年秋季学期金工实习(工程训练)安排表
5.2019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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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19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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