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实践教学 正文

实践教学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保障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就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69日前上报本科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名单(附件1),电子版请返回到信箱:lntu_sjk@163.com通过或准备申请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必须有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学生于69日前将自主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正文(PDF文档)上传到学校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各单位于610--11日进行集中查重检测。符合答辩要求的学生于612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全文(PDF文档)上传到学校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全文包括封面、摘要、目录、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图纸等,其中正文部分应与各单位集中查重检测正文一致,图纸插在文档后面。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时间安排在612--14日进行。

4.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615-- 18日,每个学生的问辩时间为30分钟至40分钟。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上报时间为620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求:优秀不超过15%,良好不超过30%,不及格不低于3%(二学位、专升本各专业参照此标准单独计算)。

6.二次答辩安排在下学期学生返校后的第一周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

1.各单位于611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评阅教师的设置。系统操作方法详见《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2,以下同)。

2.各单位于答辩开始前两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答辩信息的录入和发布工作。录入的信息主要包括答辩组组长、答辩录入人、答辩组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组学生等。

3.指导教师于613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指导教师评审工作。

4.各单位于79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答辩记录和答辩委员会意见等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

根据学校528日发布的《关于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的通知》要求(见附件3),请各单位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要求,从指导、评阅、答辩等几个方面认真检查、落实,责任到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不断提升。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模板)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在教师和学生教务在线个人空间可以查阅)

附件3:关于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的通知(重发)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