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通[2022]20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23届毕业生的全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含中职升本、专升本、二学位)。
二、检测系统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将直接在学校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学校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已经与“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完成了系统对接。
三、检测方式、检测流程及时间安排
1.检测方式
采用学生自主检测方式
2.检测流程
(1)学生端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进入“学生提交答辩论文”阶段,学生上传答辩设计(论文)后,直接在教务在线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1)。
(2)检测合格后,学生提交该检测合格的答辩设计(论文)给指导教师审核,流程才能进入“指导老师审核答辩论文”阶段。
(3)每个学生自主检测次数为两次。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学生可以修改后再检测。
(4)如果个别学生两次自主检测后还未合格,可以继续修改,并申请追加一次检测次数。申请需要教学单位和学校两级审批同意后,才能追加。
3.时间安排
(1)要求学生在6月6日前完成两次自主检测(5月31日开始)。
(2)教学单位和学校在6月6日和6月7日两天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处理。
(3)所有学生必须在6月7日前完成全部检测,并将检测合格的答辩设计(论文)提交给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否则将影响后续审核、评阅、抽检和答辩。
四、检测注意事项
1.由于检测次数有限,为了有效利用检测次数,要求学生上传到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答辩设计(论文),必须是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后学生的定稿。
2.“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在文本格式被正确识别的情况下,可以自动识别检测内容,检测范围是中英文摘要和正文部分,所以学生上传到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答辩设计(论文)为全文(包括封面、承诺书、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和附录等设计(论文)全部内容)。
3.学生和教学单位管理员可以查看和下载每次检测结果和报告,但是教务在线系统只保留最后一次检测结果和报告;指导教师可以查看和下载学生检测合格后提交给指导教师审核的答辩设计(论文)对应检测结果和报告。教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4.如果指导教师审核不通过,流程回退到“学生提交答辩论文”阶段,系统自动分配一次检测次数,学生需要进行查重检测,合格后才能再次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5.查重检测合格的标准为全文总相似比低于30%的毕业设计(论文)。特殊毕业设计(论文)类相似比在50%以下,需要教学单位提交申请,说明理由,并于5月31日前上报教务处。
五、检测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告知学生,合理安排时间。
2.各教学单位教务在线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流程还未到“学生提交答辩论文”节点的,请尽快完成前期流程,以免影响学生进行查重检测。
3.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还须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据实做出评判。要求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严格把关。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三)(2023更新版)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三)(2023更新版)
(以上附件在教师和学生教务在线个人空间可以下载)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