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有关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中的582家企业(附件2)支持的项目。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
二、申报流程
根据产学合作需要,师生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
具体操作方法和申报说明详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附件3)和《【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4)。
三、时间安排
1.高校师生申报
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2.立项名单发布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有关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师生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年5月)的通知
附件2: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4:【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附件5:项目流程图、申报书和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