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附件1)文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的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数量
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三个类别,申报人按照附件2要求,分类填写《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附件3),各教学单位限报3项。
二、报送方式
请于2021年5月10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相关联系人邮箱。
报送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互聘类:翟老师64160 lntujiaofazhongxin@163.com
资源共享类:崔老师 64731 lntu_sjk@163.com
联合培养类:张老师 62396 23914188@qq.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3: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
附件4: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