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教务处的工作安排,在第7周开展的学生重新学习选课时已经开展了课程替代工作,但是仍存在部分课程没有替代的问题,使学生通过的成绩无法体现,教务处决定开展通过科目课程替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替代的学生范围
1.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的学生;
2.培养方案变更的在校学生;
3.服兵役后回到我校继续修读的在校学生;
4.符合要求的降级、复学学生。
二、课程替代原则
1.更改后的课程性质及教学内容与原方案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原则上替代课程学分不小于原课程学分数,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能保证对后续课程的支撑,且课程主要内容有80%与原课程一致的专业课,经专业论证,学院审核同意,可少于原课程1学分(含1学分)以内进行替代。
2.原专业的必修课程可申请替换为现专业的必修课、专业类选修课;原专业的专业类选修课程可申请替换为现专业的专业类选修课。
3.不能进行课程替代的课程,该课程作为校级选修课,教务系统对原课程成绩予以保留;
4.在课程替代中,各教学单位要考虑实际情况,按照对专业有利,对学生有利的原则审核;
5.特殊需要说明情况,相关学院要向教务处提出报告,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替代。
三、课程替代时间
5月18日至5月22日。
四、课程替代审核流程
1. 登录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学信息管理系统,
http://202.199.224.119:8080/eams/loginExt.action。
2. 教学院长在菜单栏找到“教学管理”,选择“课程替代”,选择“学生院系审核”,打开学生院系审核界面,可通过界面右侧最下端“状态”查询“全部、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学生情况。
3. 学生课程替代申请的审核:勾选学生,点击“姓名”上方“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在学生“原课程”、“替代课程”中显示内容分别是:课程名(课程号)(课程学分),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经教务处批准,方可生效。
4. 新版教学管理系统在进行学生课程替代后,学生个人培养方案原课程不发生变化,替代后课程将显示在学生个人培养方案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把关,做好审核替代工作。
五、学生课程替代申请流程
1. 登录新版教学管理系统
http://202.199.224.119:8080/eams/loginExt.action。
2. 进入系统后在菜单位置找到“我的”,鼠标放在上面后弹出下拉菜单,选择“课程替代申请”,单击。
3. 进入课程替代申请界面,点击“添加”,进入课程替代申请界面,通过查看个人计划完成情况(或通过培养计划、我的成绩等),查询课程号,关闭窗口。
4. 填写未通过课程号到“原课程”(部分浏览器不支持复制)。
5. 将通过科目课程号填入替代课程后(部分浏览器不支持复制),点击保存,在课程替代申请界面可以看到申请课程以及审核状态,经过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教务处批准后生效。
六、 咨询方式
学生可直接咨询所在学院教务科;
阜新校区教务处联系人:赵文华 0418-5110316;
葫芦岛校区教务处联系人:杨丽婷 0429-5130190。
教务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