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工大发[2017]215号文件)第三章第八节第42条,即“按培养方案进程,对每学年内成绩考核优异且无不及格记录,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10%以内者,颁发学年成绩优异证书予以鼓励”的规定,经统计2017/2018学年共有1458名学生获得学年成绩优异证书。现予以公示(理科实验班和转专业学生按转出前所在专业进行排名)。
凡对获奖学生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前向学校(春晖楼207)反馈信息。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8-5110310。
电子邮箱:ljpone@163.com。
附件:2017/2018学年“学年成绩优异证书”获得者名单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