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教字[2022] 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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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下发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协调安排、仔细填写并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教学任务
(1)请各教学单位仔细核对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和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见附件1)。其中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实际开课安排见附件2。
(2)开课如果涉及两个学院(开课单位与学生所在学院不同),请学生所在学院及时联系开课单位做好相关人员安排。
(3)各专业分方向限选的课程,请联系教务处学籍中心做方向标记,并提供方向课学生名单(名单模板见附件3)。
2. 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必须具备主讲教师资格。
(2)教学任务安排要关注教授、副教授的上课率。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辽宁工大委发〔2020〕44 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授每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系列。请务必通知到学科所属的全部教授,注意以上要求。
(3)原则上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不超过3门(组)。
(4)各单位在任课教师安排上要同时考虑下学期重新学习班的安排。
(5)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团队授课或合讲),必须清楚注明每一位教师承担的任务量(具体起止周和学时分配)。为有效区分合讲教师实际授课起止周及学时,请各单位向授课教师核实合讲教师具体授课起止周和学时,学校将具体授课任务落实到每位合讲教师,便于后续绩效工作和工作量的复核及开展课堂巡课等工作。课程组授课也应该按预定方案确定准确的授课起止周和学时。
(6)学院在修改任务时一定要注意校区,尤其是南北校区的要注意,否则会影响学生选课。
3.其他
(1)理科实验班转回到各专业的学生,人数不足10人的,所在校区如果有课程名称、授课学时、教学内容相同的课程,可申请插班上课;如没有则单独排课,教学任务上交时一并提交,并标明任课教师、课程号、课程名称。
(2)大类分流学生所在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学任务,做好学生后续课程安排工作及选课指导。
二、填写说明
1.教学任务安排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各教学单位以管理员账户登录“教务在线”,点击“教学管理”―“教学任务”-“院系填报”,统一填写/上报数据,具体操作见附件4。
2.教学任务中涉及到的所有课程必须填写主讲教师、职称、合班情况、教室类别(多媒体或智慧黑板)及教材相关信息。
3.网上填报的教学任务要与纸质输出的内容完全一致。
4.各教学单位如有助课教师,请将教师姓名、助课课程、学时上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5);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对软件有要求的,请写明所需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在上报教学任务纸质版时一并交到教务处。
5.教师信息核对。为了有效统计每学期的高级职称授课率,并保证学院教师数据准确,请各教学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对工作变动、离职、退休的教师信息进行校对更正(流程见附件6)。
6.各学院上报的人员已开通教学任务填报权限。
三、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4日14时至6月11日14时落实教学任务,并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2.请各单位于6月12日17∶30分前将教学院长审核、签章后的《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进程》、《2022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书》、《2022年秋季学期教材选用任务书》、《专业方向课选课名单模板》等材料交到教务处(阜新校区:春晖楼207室;葫芦岛校区:行政楼508室)。由于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交纸质材料的可先提供电子文档。
3.学校将于6月12日下午17∶30分关闭教学任务录入系统。
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如遇其他问题,请致电咨询(阜新:5110310;葫芦岛:5310186)。阜新校区电子文档请发到郅老师邮箱:zhixylntu@163.com;葫芦岛校区请发到hldjwc@163.com邮箱。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教学进程
附件2:2022年秋季学期工程训练(金工实习)安排表
附件3:专业方向课选课名单模板
附件4:教学任务录入流程
附件5:本科助课教师登记表
附件6:教师信息核对流程
附件7:2022年秋季学期教材任务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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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2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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